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竞争性比选。
(一)项目介绍
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共计24吨,规格型号详见附件。
(二)交货地点
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。
三、报价人资质要求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二)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或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,只能有一家参与本次报价;
(三)公司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,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、行政处罚黑名单的企业,不得参与本次报价;
(四)在行业内经营具有良好业绩和信誉,具备质量控制、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;
(五)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,不允许转包、分包。
(六)持有有效的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和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(危险货物运输类),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(需提供委托协议及运输单位资质证书)
(一)报价文件采用现场提交或快递送达方式递交至我司指定联系人;
(二)地点: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;
(三)联系人:曾浩;联系电话:15856047841。
(一)报价截止时间:2026年7月10日14:30(以实际挂网时间为准);
(二)比选时间:2026年7月10日14:30
(三)地点: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;
(四)我司将根据工作安排,组织生产、采购、纪检等相关部门召开竞争性比选会议。有意向参加现场比选会议的供应商,请于报价截止日前向我司联系人进行登记。
六、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
(一)报价人应按比选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全部资料:
1.营业执照复印件;
2.报价函(加盖鲜章);
3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;若委托代理人提交文件,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书需明确委托权限。
4.所有文件装入密封文件袋,外层密封袋标注“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报价文件”,密封袋开口处粘贴密封签并加盖公司鲜章。未按上述要求装订、密封的报价文件,一律视为无效报价,采购方有权拒收。
5.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(或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资质证书)。
(一)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中选法,在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,以不含税单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;
(二)若同时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,则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组织二轮报价,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,直至产生唯一最低报价单位,确定为成交人;
(三)成交人在比选结果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,与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。
(一)供货期限:合同签订后按我司需求进行供货(约分三次分别供货);
(二)货物到场后2小时内,我方按我司标准抽样送检,检验合格后出具化验单;供方凭化验单开具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我方收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全额货款”。
供货方进场交货、服务期间,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厂区安全管理规定,做好安全防护措施,严禁违规作业,若因供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,一切责任由供方自行承担。
(一)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均应用不褪色墨水或签字笔亲笔手写签字,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,严禁他人代签;
(二)所有要求盖章的位置,必须加盖报价人单位行政公章(鲜章),不得使用专用印章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;
(三)比选文件真实性要求:报价人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应真实可信,无虚假、隐瞒情况;若存在虚假申报、隐瞒限制报价情形,采购方有权直接否决其报价文件;已确定成交资格的,采购方有权取消成交资格。
附件:项目技术规格、数量及质量要求。
序号 | 物资名称 | 规格型号 | 技术要求 | 单位 | 数量 |
1 | 聚合氯化铝 | 袋装25KG | 固体 AL2O3≥29%、盐基度:40%-90% | 吨 | 约24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