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
石子煤公开处置公告
为规范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管理,遵循公开公平、竞争择优原则,我司现就石子煤开展市场化公开征集处置单位,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处置单位参与本次处置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.处置物资: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厂区生产产出石子煤,属一般工业固废,物料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。
2.处置规模:年均产量约1500吨,实行常态化处置,实际处置量以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过磅数据为准。
3.处置地点: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指定物料堆场。
4.权责说明: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负责厂区内装车作业;处置方负责物料转运、合规处置工作,承担全过程运输、环保、安全全部费用及相关主体责任。
二、处置单位资格条件
1.具备合法独立法人资质,持有有效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固废处置、废料回收、资源再生、建材或煤炭副产品等相关业务。
2.具备物料接收、运输、合规处置能力,无环保、招投标领域不良失信记录。
三、处置征集方式
有效报名处置单位≥3家,采取公开比价方式;有效报名处置单位<3家,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。
四、成交规则
1.实行价高者得原则,处置方资质、环保履约能力全部达标前提下,确定最高有效报价单位为成交方。
2.处置方填报报价为全包含税价格,涵盖装车、转运、合规处置全部成本,我司不承担任何额外追加费用。
五、比价时间、地点及资料要求
1.比价时间:2026年7月10日(星期五)下午14:30
2.比价地点: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一会议室
3.提交材料:企业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、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,全部资料须加盖企业公章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郑主管
联系电话:13594559805
七、其他说明
1.意向处置单位可联系我方开展现场踏勘,提交报名材料即视同全面认可场地、物料现状。
2.处置全过程须严格遵守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,违规处置产生的行政处罚、经济损失及全部责任,均由处置方自行承担。
3.本项目未尽事宜,由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
2026年7月6日